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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2026年6月11日
文章 (6)
2026年8月12日 ∙ 3 分鐘
歷史的本質(二)
歷史認識可包括三個部份,即主體、客體及方法。歷史認識的主體是指從事歷史探究的工作者;而歷史認識的客體就是指過往的歷史事實,而方法就是認識主體掌握、瞭解客體的途經。然此處所述者非此三者之間具體內容,即如歷史學家需要甚麼訓練、讀甚麼歷史書;歷史事實有多少種類、方法是科學方法、心理學方法…等,而是這裏想指出歷史認識的主體、客體及方法的特質,即甚麼性質決定其為歷史認識的主體、客體及方法,當然這些性質很可能不是唯一的。 歷史認識的主體 歷史認識的主體,即史學家或從事歷史研究的人;甚或認識歷史的人;究竟與其他學科的主體有甚麼本質上的區別呢?人們一般想法都是歷史學家;要以超然的、客觀的態度來敍述過往的事實,不能滲入自己的主觀猜度;要如實反映過往的事實。這類似於科學家的要求,就是要絕對客觀的報告事實,不能因任何主觀因素而歪曲事實之原貌。例如「歷史主義(Historicism)」便要求歷史學家拋棄自己的所有宗教、政治、哲學、社會、道德⋯等成見,以嚴格的無私來觀察歷史事實,正如一面鏡子反映出它面前的物件一樣。正如蘭克(Ranke)曾希望:為了使自己成為事物的純粹鏡子,以便觀看事件實際發生的本來面目,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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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7月13日 ∙ 2 分鐘
歷史的本質(一)
本文所處理的問題是「歷史的本質」,所以在開始時釐清問題的意義是有必要的。首先討論的是「本質」,這個詞的意思是指某東西(某類事物)之所以成為該類事之性質。所以問「歷史的本質」就是問那些性質決定歷史之所以為歷史者?⋯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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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7月6日 ∙ 1 分鐘
人生目的就是滿足欲望嗎?(四)
人應該追求幸福,但在幸福之外,我們還要其他東西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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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r L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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